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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手绘基础

时间:2012-10-09 来源:弘智教育 点击: 次

一、素描、色彩
    绘画是造型艺术的基本种类之一。素描、色彩是构成绘画艺术的两大基础工程。没有绘画这种技能,就谈不上艺术思考和创作。传统的素描主要以明暗原理来表现光作用下物体的明暗变化。所以,学习绘画的人都经过素描和色彩的学习及训练。
      几百年来,这种正宗传统的训练原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得到了空前的丰富和完善,并赋于时代意义和内涵。在实践中得知,传统的教学模式对于培养设计师来说,缺少一种对设计工作本身所必须的理性传达和对设计程序与技巧的认识。因此,“设计素描”这个带有明显专业特征的教学方法在人们的思考和反思中提炼发展总结出来。它源于传统教学模式,又不同于传统素描的教学系统。它着重于艺术与设计的基础教育,理性高于一切,也不失感性的内涵。
      它是以线为主要表现方式,通过线去表现形体结构。利用对形体结构变化程序的分析,透彻地将理性结构同空间想象的分析有组织的表现出来,从中了解设计创造程序的关系。促进学生掌握视觉与技巧上的准确性,并对设计程序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作为绘画造型艺术体系,素描只能表现出对象的形体而无法体现对象在环境当中的固有色。也就是我们眼前所见到的各种物象色彩,可见,学习运用色彩来表现物象的技能,是我们另一个重要的问题了。有关色彩方面的专著不少,我们不妨多看一看。不过,就其训练原则出于服务设计表现的考虑,我们应从这样几个阶段去学习。1.单色写生;2.复色写生;3.限色写生。单色写生是指用一种色相的明度及纯度的变化来进行的写生。复色写生是指我们常说的也是最为广泛认识的色彩写生。而限色写生是色彩写生训练的又一个方面。同时也是一个较为高级的训练过程。它要求从高度概括的立足点上去思考,用有限的几个颜色去描绘对象,表现出丰富的色彩世界。

二、透视
    透视是通过相当复杂的制图求解过程来实现“自然的模仿”的。并通过图形之创作,来传达作者的思想及概念。很显然,它是一种重要的表现技术。
    在透视学的世界里,美术师和设计师们作为绘画表现常用的透视技法,主要有:一点透视,也称平行透视。两点透视,也称成角透视。三点透视、散点透视、轴测、网格棋板透等等,这些方法都是我们所必须掌握的透视技法。—因内容较多,这里就不多谈,请看有关透视学专著。

三、构图
    构图也称布局。一幅画面的布局,是一个设计过程。画面内的每个角落、每个单位、每块色彩和形体等因素都应让其围绕主题发挥存在价值。中国古代南齐谢赫在它的著名《六法》论述中,就有“经营位置”一项,用今天的说法就是构图。好的绘画表现或设计表现的构图是观者视觉及思想的理想导游。人们对作品的内容的深刻理解,除了内容与技法之外,往
往就取决于对所要表现的媒介选择、形象的组织及整个空间特定的结构。通过实践,我们得知设计表现在构图的灵活性上是受到来自设计作品本身的限定的。设计表现构图,正是在这特定原则的基础上,在有限的平面内,通过一定的画面结构,把设计形象展示给观众,从而取得对设计形象的超前认伺,有助于设计语言的充分表达、交流和研讨。
    1.形态构图所谓“形态”构图,就是指表现绘画中,在限定的二维平面内,通过设计方案所限定的形状、结构,进行一番分析、归纳、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形态倾向特征,作为设计表现构图发展的理性原则。
    2.面积构图。面积构图是指设计表现构图中又一种方法。在实际当中,主要是凭感觉来决定面积的大小、比例形状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寻找出一定的突出主题的秩序构图,增强作品的表现力。
      一幅画面中,主要有五种面积关系:①主体物同附属物之间的面积关系;②主体物同背景之间的面积关系;③主体物体地面之间的面积关系;④质感 (原设计)、体量、肌理、光影之间的面积关系;⑤色彩的面积关系。一般在一幅画幅中,这些关系是相互作用的,也是设计作品在表现中艺术因素较多的,需要表现者认真地去分析、研究、计划和调控。值得注意的是应处理好黑、白、灰三大明度关系,画面效果才不至于使表现内容出现层次不清、呆板、毫无生气等视觉现象。
      3.视点构图选择合适的视点与角度,是设计表现构图中一个十分有用的制图方法、主要有四种方法:①物体同视平面形成的角度(视点的水平横向运动观案),②物体同视点的远近(视点的平行纵深运动观察);③物体同视点的高低(视点的上下立体运动观察),④物体正面同视平面平行。
      4.统筹构图统筹意为“全息因素”的“设计”过程。这里的全息因素应该是指一切视觉造型语言,甚至包括表现作品完成之后的裁方等等。
      5.轴测构图。轴测构图是区别于一般透视规律的、表现物体具有三度空间感的轴测投影画法。轴测投影一般可分为平面轴测和等轴测两种主要表现方法。因为它便于构图与作画,画面又能给人以空间感,所以,目前它已成为设计师较为普遍便用的方法之一。
    总之,设计表现常用的构图原则,对于某一幅设计表现作品来说,它不应是某一种方式的独立存在,而是众多构图因素的综合。其中,只是某一原则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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