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是指通过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我国海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报关人员不是自由职业者,报关员必须受雇于某一个企业。根据海关规定,只有向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才可以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业务,因此,报关员只能受雇于一个从事进出口业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或者报关企业,并代表该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报关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必须熟悉与货物进出口业务有关的法律和对外贸易知识,必须精通海关法规、规章并具备办理海关手续的技能。为此,我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从事报关员工作的资格制度。
报关员的权利
1.根据海关规定,代表所属报关单位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2.有权拒绝办理所属单位交办的单证不真实,手续不齐全的报关业务;
3.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海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海关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对海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
5.有权举报报关活动中的走私违法行为;
报关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章,熟悉所申报货物的基本情况;
2.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单证,准确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3.海关检查进出口货物时,应按时到场,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4.在规定的时间,负责办理交纳所报货物的各项税费手续、海关罚款手续和销案手续;
5.配合海关对企业的稽查和对走私、违规案件的调查;
6.协助本企业完整保存各种原始报关单证、票据、函电等业务资料;
7.应按规定参加海关对报关员的记分考核;
8.承担海关规定报关员办理的与报关业务有关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