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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测试题(2)

时间:2014-08-27 来源:弘智教育 点击: 次
【1】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B、对于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2】下列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 )。 
  A、民办非企业单位 
  B、国办大学  
  C、事业单位 
  D、外国境内的企业 
  【3】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的是( )。 
  A、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B、未满16周岁的小钱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未满16周岁的小孙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D、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4】某化妆品公司招聘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交300元制服押金,以便制作统一的工作服装,并表示在员工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并将制服完好返还公司后,公司将该押金全额返还给员工。部分员工认为公司收取押金违反了法律规定,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问劳动行政部门是否可以就此事作出行政处理? 
  【5】小王从2008年2月1日起为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工资每月6千元,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后小王多次向公司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要求,公司却没有回应。2009年3月公司突然通知小王签订书面合同,薪水降为每月3千元,小王不同意签订该劳动合同。分析该案件应如何解决。 
  【6】小张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从2006年开始在这个单位工作2年,签过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张想知道,2008年再签新合同的话,自己是不是可以要求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1、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的特征。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具有了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劳动合同法》不适用外国境内的企业、国办大,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4、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以提供制服的名义收取押金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将该押金返还给员工,并可以根据实际收取押金的员工人数按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公司处以罚款。 
  5、解析:从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小王在该单位工作已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小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王可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小王可获得从2008年3月起至2009年1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即除了正常的工资外,小王可再获得66000元(6000×11=66000)。 
  6、解析:根据规定,只有在2008年1月1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才可开始计算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由于小张之前的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并不属于上述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种情形所规定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小张想要在2008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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