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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结束

时间:2012-12-25 来源:弘智教育 点击: 次
全国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顺利结束。我省22个统考报名点共接受11.7万多人报名,报名人数比2012年10.9万人增加八千多人,增加约7.3%。
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是2016年第一场国考,将于2016年1月5日-7日举行,为确保2016年研考安全平稳顺利,我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按照“内外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①实施考务改革,加强考务管理,统考科目实行网上评卷;
②全面启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所有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中实施,充分利用标准化考点已经建成的网上巡查系统、考生身份识别系统、考场无线信号屏蔽系统等,采用现代化手段防范和打击高科技团伙作弊;
③积极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与省公安、宣传、信息、保密、纪检监察,以及环保、城管、交通、卫生防疫、电力等部门相互配合、联防联控、齐抓共管;
④设立网上研究生考试有害信息巡查小组,在网上全面搜索有害信息,并及时上报省公安厅网络监察部门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⑤会同省公安厅经济文化保卫部门,各高校保卫部门,在考前全面清理校园小广告等有害信息;
⑥考试期间,各报考点均请当地公安部门派员驻点,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违纪作弊事件,请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协助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行为。
⑦在考场外,通过警戒线设立专用考试区域,禁止无关人等靠近考试场所,考场周围安排保安,查看有无可疑车辆或可疑人员;
⑧考生进场前,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携带物品,并加强对考生携带文具的检查。
考试在即,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积极备考,从容应对。考生要调适好心理状态,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熟悉考试的各项要求,仔细阅读招生简章、考生须知、考场规则、统考科目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前网上打印准考证,做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件、考试文具等方面的准备、检查,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
二是诚信应考,谨防上当受骗。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谓“考研试题”和作弊设备,提供代考和助考服务,骗取考生钱财,非法牟取利益。极少数考生因心存侥幸,上当受骗,既蒙受了经济损失,又影响了正常的备考。为打击不法行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硕士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工业与信息化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正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代考、助考、网络诈骗及涉嫌在考前、考中非法传播与考试相关内容的网站、机构及人员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使一切企图作弊的考生不能得逞,对于参与非法交易的考生也将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并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是遵纪守法,违规必究。如考生违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如考生有违纪行为,将取消违纪科目的考试成绩;如考生有作弊行为,则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如考生有严重作弊行为,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有关规定,对于违规考生,如是在校生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组织团伙作弊的、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是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将其作弊行为记录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同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用人单位查询。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者,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考生珍惜个人荣誉,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共同构建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发奋图强,沉着应战,考出诚信,考出水平,考出自信,再铸人生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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