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关业务的核算

时间:2012-10-29 来源:弘智教育 点击: 次
1、进料加工业务的核算
进料加工是指企业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口原辅材料,通过自行加工或以委托、作价形式加工成品后再行复出口的业务。因此,进料加工实际上应通过进口、加工及出口的过程。举例说明如下:
例9、某外贸企业为出口一批一次硫化鞋,需要进口天然橡胶10吨。进口合同约定价值20000美元(银行当天美元卖出价为8元)企业凭全部进口单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交付进口税金
为加工复出口,进口的原辅料件,根据出事对应出口合同的具体情况,海关实行减免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制度。即进出口合同需用数量基本一致时,可以免征或少征;无法提供对应合同时,则执行减免85%的征税制度。如果需要交纳进口税金则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然后将关税计入进口成本。借: 材料采购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进口材料入库时。借:材料物资 200,000
贷:材料采购 200,000
作价加工形式――外贸企业对进口 料件采用作价方式进行加工,应根据所订加工合同,凭物流或御侮部门开具的出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收据,假设例9中,该批橡胶作价351000元。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51,000
贷:其他销售――作价加工 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借:其他销售――作价加工 200,000
贷:材料物资 200,000
收回加工成品应凭物流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如下分录:(假设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468000元)
借:库存出口商品 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委托加工形式――企业进口料件以委托形式进行加工,根据委托加工协议,凭物流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出库及加工凭证,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实物收据,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商品 200,000
贷:材料物资 200,000
支付交工单位加工费时,应凭物流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如下会计分录:(假设加工费117,000元)
借:委托加工商品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借:库存出口商品 300,000
贷:委托加工商品 300,000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21条规定:进料加工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退税主管机关同意签章后,并据此报征税机关,对进料加工作价部分销项税额不计征入库,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时,由退税主管机关在退税额中抵扣。
2、加工补偿出口销售的核算
加工补偿贸易出口方式是不同于自营出口销售和代理出口销售的一种新的对外贸易方式。加工补偿出口业务包括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两个内容。加工装配业务也称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配件、元器件,必要时提供某些设备,由我方工厂按对方要求加工或装配成品交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中、小型补偿贸易简称补偿贸易,是指国家重点的大型补偿贸易项目以外的一般轻纺产品、机电产品、地方中小型产品和某些农副产品,由外商提供技术设备和必要的材料,由我方生产后以直接生产的产品偿还。加工补偿贸易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实现利用外资,节约外汇资金的目的采取的一种贸易方式,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最早利用并发展了加工贸易补偿出口销售,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生产技术的提高,加工补偿贸易出口销售已经很少。这里就简单地介绍一下涉及的会计分录:
1)、补偿贸易
引进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以生产的产品抵偿设备款,同时结转成本
借:应收外汇帐款
贷:其他销售――补偿贸易
借:其他销售――补偿贸易
贷:库存商品
借:长期应付款――补偿贸易
贷:应收外汇帐款
2)、来料加工
如果外贸企业收到外商不计价原辅材料时,应凭业务或物流部门开具的加盖“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连同外商交来的进口单证,通过表外科目核算。
如果外贸企业收到外商原辅材料需要作价时,应根据有关入库凭证及规定价格做如下会计分录:
例10、某外贸企业收到外商提供的加工服装面料36,000米,该面料作价USD4,入库当天银行外汇中间价折合1美元8元人民币。
借:材料物资――××客户――服装面料 1,152,000
贷:应付外汇帐款――美元――××客户 $144,000 1,152,000
对外商提供的原辅材料在拨交加工厂生产时,应凭业务或物流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来料加工厂 1,152,000
贷:材料物资――××客户――服装面料 1,152,000
在加工厂交成品时,应按合约价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规定的加工工缴费(假设为30,000元,如果是以外币计价的工缴费应按入库当天的银行中间价核算),根据业务或物流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出口商品――××客户――加工成品名称 1,182,000
贷:应收帐款――来料加工厂 1,152,000
应付帐款――来料加工厂 30,000
收到业务或物流部门交来的成品已出运的有关出口单证及向银行交单的联系但时,应根据出口发票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加工补偿贸易――××客户 30,000
应付外汇帐款――美元――××客户 1,152,000
贷:其他销售――加工补偿――加工成品名称 1,182,000
结转成本
借:其他销售――加工补偿――加工成品名称 1,182,000
贷:库存出口商品――××客户――加工成品名称 1,1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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